一、夫妻房产共有协议书内容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甲方:(女方)
乙方:(男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现双方共同购买位于市区街(路\道)号小区号楼单元号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就购买该房产的费用分担及产权归属等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产概况
1、位置:市区街(路\道)号小区号楼单元号房;
2、结构:,户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件载明面积为准);
3、价款及付款方式:该房产单价元每平方米,总价款元,甲乙双方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其中首付款为元,甲乙双方共同向银行贷款元,年利率%,采用等额本息法还款,每月本息还款额为元;
4、购置该房产所需的其他各项税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5、房产价款及购置该房产所需的其他各项税费之和以下称为该房产的总价。
第二条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复印附后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三条甲乙双方就房产总价的分担
1、甲方负担该房产的首付款及其他各项税费元;
2、甲方负责偿还该房产银行贷款本息的50%;
3、乙方负责偿还该房产银行贷款本息的50%;
4、甲乙双方各负担该房产银行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的50%。
第四条该房产为甲乙双方共同,房产权登记在甲乙双方名下并体现于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权登记簿及颁发的房屋权证上。第五条甲乙双方对该房产享有的权比例为:
1、甲方的权比例=(首付款+银行贷款本金*50%+其他各项税费)/房产总价;
2、乙方的权比例=银行贷款本金*50%/房产总价;
3、如甲乙双方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数额与本协议约定不符,则应以各方实际偿还的银行贷款本金数额计算前述比例。
第六条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单独将该房产出租、出借、转让、抵押或设定其他形式的担保保证,不得单独改变该房产的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如发生前款事项,过错一方应负责将该房产恢复原状、维修维护,撤销出租、出借、转让、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保证并单方承担因此所致各种法律责任。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发生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甲乙双方应依照本协议书第七条规定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
1、甲乙双方离婚分割该房产;
2、一方去世确定遗产份额;
3、甲乙双方共同出卖该房产后分割所得款项;
4、该房产被征收征用拆迁后分割补偿款物;
5、该房产被损坏分割所得赔偿款项;
6、其他涉及分割该房产价值的情形。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负担除与该房产无关的个人债务时,均负有向债权人明示本协议书的义务,并应取得债权人确认知悉本协议书内容的书面凭证,否则一方因偿还另一方的个人债务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九条本协议书未定事项或约定不明的事项,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签字过程由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公证,并自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存档,一份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交产权登记部门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月日
年月日
二、房屋共有所拥有的法律特征
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体却是指向同一房屋。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它可以是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也可以是几间、几套或几栋甚至更多的房屋,只是这些房屋不是分别属于多个所有权主体,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为各个所有权人共同所有。
2、房屋共有不等于房屋公有。共有是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多寡的角度而言的,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两个以上的共有;公有是从房屋的所有制性质的角度而言的,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集体。在现实生活中,房屋共有与房屋公有可能呈现出一种交叉关系;当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也是公有房屋;当公有房屋有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时,则该公有房屋也是共有房屋。
3、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权利的行使具有相互制约性。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行使权利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制约。
三、房屋产权共有该如何理解
1、相关共有房产指的是属于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人共同的房产,这些人都可称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共有的房产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以分成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2、要按份共有指的是共有人各自有明确的份额,他们应各自按照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的时候其他共有人在同等的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3、那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对于共有的房产享的权利是平等的,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产,必须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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