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家排队申请IPO的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原本面临搁浅,但证监会已着手消除其中的技术性障碍。
9月中旬,证监会发审委在对保荐人的一次内部培训中表示,由于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法人或自然人,尚不能开立证券账户,因此目前无法核准有限合伙企业入股的公司发行上市。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006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也有类似规定,这就制约了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新的企业类型开立证券账户。
据悉,证监会发行部对有限合伙企业参股的公司上市持支持态度,但随着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申请上市的数量增加,证监会法律部门提出需要进行规范。
目前,证监会市场部和法律部正在商讨有关事宜,首先是对有限合伙企业开立证券账户按照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来办理,但需要提出法律依据;其二是对以证监会主席令发布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但需经主席办公会通过。
预计两部门年内能完成相关工作,而急于上发审会审核的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则可以将有限合伙企业所持股份,转由其他组织形式的机构或自然人持有。
发审委的前述表态在业内已引起很大反响。据悉,自去年6月1日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实施以来,全国已成立了数百家有限合伙企业,目前,有限合伙企业参股的公司,上报证监会申请IPO的已多达数十家,但目前却遇到技术性障碍。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君贤称,有限合伙这类的非法人机构所投资的公司,已有上市先例。如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2161,下称远望谷)第六大股东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就是一家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它是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第五只基金。远望谷于2007年8月上市,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入股3%。此外,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入股0.5%的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2202)也于去年12月上市。其股东之一的非法人性质显然并未影响上述公司的顺利过会、上市。
另一案例是,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246)去年9月定向增发,上海连横投资发展中心认购了260万股,该投资机构的企业类型即为有限合伙企业,其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事实,足已证明其开立证券账户并未遇到困难。
有限合伙是海外创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法律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财产权的分离,对普通合伙人的激励和约束,有一套独特的安排,使得这一模式具有生命力。
市场人士称,《合伙企业法》出台后已经注册成立了大量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不少是资金规模不到5亿元的小型投资机构。成立之后,在去年资本市场状况好时投资了一些准备发行上市的企业。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