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类主刑的一种,所以被判处拘役也是被判了刑。只不过,拘役不同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之处在于:1、刑期较短:一般是1-6个月,即使是数罪并罚也不超过1年;2、罪犯服刑期间一个月可以回家1-2次;3、执行的场所:一般在看守所执行,而其他的则在监狱执行。
拘役与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
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执行机关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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