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以说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一方具有行使任意解除的权利。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居间合同委托人任意解除权及跳单是什么意思
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
“跳单”行为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买卖双方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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