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付与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范围、票据行为人、兑现方式、付款效力和行为人责任。保付仅适用于支票,以付款人为限,兑现后票据权利义务消灭,付款人免除责任。保证适用于汇票及本票,任何人均可为之,保证人支付后仍存在部分票据权利义务,被保证人免责,持票人可向多方追索。保付支票可加盖保付印记以确保付款,兑现方式包括向付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示支票。
支票保证与保付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不同:保付只适用于支票,而保证适用于汇票及本票。
2. 票据行为人不同:保付以付款人为限,而保证则是除票据债务人之外任何人均得为之。
3. 支票经过保付后,持票人不得只对支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兑现,而在票据保证中,保证人可以只就部分金额进行兑现。
4. 付款的效力不同:保付人付款后,支票上的票据权利义务消灭,不存在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追索问题;而保证人付款后,只消灭部分票据权利义务,被保证人的后手得以免除票据责任,持票人仍得向承兑人、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5. 行为人责任不同:支票一经保付,付款人就成为单独的、绝对的付款义务人,出票人及背书人均免除其责任;保证人为保证之后,则与被保证人承担相同的责任,保证人付款后,还可以票据权利人的身份向被保证人及其前手主张票据权利。
另外,保付支票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印记,以保证到时一定能得到银行付款。而支票兑现的方法则包括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示支票。
支票保证与保付的区别在适用范围、票据行为人、付款效力、行为人责任等方面有所不同。保付只适用于支票,保证适用于汇票及本票。保付以付款人为限,而保证则适用于任何人。保付后持票人不能部分兑现,而保证人可以部分兑现。保付消灭票据权利义务,保证消灭部分票据权利义务。保付后付款人免除责任,保证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相同责任。另外,为避免空头支票,收款人可要求加盖保付印记,支票兑现方法包括向付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示支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六条 【本票的相应记载事项】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八条 【付款期限】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八条 【票据及其格式与印制】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
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制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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