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进入法庭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
2、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
3、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尊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