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法院可以先查封再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他人共有的财产,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批准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和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共有人提起分析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分析诉讼。诉讼期间暂停财产的执行。
共有财产分割纠纷处理步骤
1、协商。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婚前所订立的婚前个人财产协议书产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在平等协商,资源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处理协议。这个方法比较便捷,程序灵活而且能够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2、调解。当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在双方均同意的基础上将该婚前财产协议的纠纷提交具有调解职能的机构进行调解,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司法所的机构。
3、诉讼。当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解决双方的纠纷时,可以选择以该协议订立的内容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双方当事人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后法宝,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协议为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则按照平均分割原则,除此之外,分割时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做出的贡献,贡献大的分配金额可以适当予以增加,共有财产需要经过共有人协商后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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