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约定的不可撤销应当无效。《民法典》对赠与合同有规定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双方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排除权利的行使,但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限制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然后不能限制法定撤销权。只要出现法定情形,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从而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撤销如何举证
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合同的,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原告可以提供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六十条、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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