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撤销有时效。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发现受赠人不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要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到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诉讼时效
情况不同,诉讼时效也不同。1、赠与人在未转移财产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除法律规定不能撤销赠与的外;2、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有时候也可以行使撤销权,起期间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条件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有赡养赠与人的义务而不履行;
3、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但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满足什么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已经完成转移的,原则上不可以撤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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