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不包括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赔偿如下:
1.各种合理费用
(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
(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
(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
2.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用具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如下:
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
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5.法院组织调解;
6.当事人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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