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破产全员接收是否合同终止
企业破产后劳动合同是终止,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论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均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2方面: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三、国企辞退员工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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