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况如下:
1、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2、如果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如房屋结构变更、房屋用途变更等,如果开发商未告知买方变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许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购房者可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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