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开庭前会先调解还是直接撤诉
1、仲裁前置程序是指出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率的考虑,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在未获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公正裁决之前,不得将案件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同时,若当事人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结果存在异议,那么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算,须经过十五日的法定期间之后方可提请人民法院诉讼。
2、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流程要求当事人必须先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然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换言之,劳动仲裁乃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和必经环节。
3、值得注意的是,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并非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强制性前置程序。
也就是说,当劳动争议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既可选择通过与单位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问题,亦有权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需经过调解阶段。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口头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公司以口头形式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依然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此时,员工应当携带建立劳动关系之初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卡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资料,前往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
若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则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6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