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徐先生:我想把老家的房子转给姐姐,不知道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具备哪些条件?转让是否要经过本村村委会同意?如果可以转让,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上饶县煌固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宅基地随房一并转让。
据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转让人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三是受让人无住房和宅基地;四是经本村委会同意;五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如果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符合上述条件,双方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及宅基地使用证前往上饶县国土资源局法规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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