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盗窃行为涉案总金额四千元以上者,我们应当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判断和定性——即,此类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该法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如本案中的四千元),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在对盗窃罪的量刑过程中,除了盗窃金额这一关键因素外,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法、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等多种情节进行全面评估。
例如,若犯罪嫌疑人系初次犯罪,且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等,那么其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然而,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恶劣,或者存在其他从重量刑的情节,那么其可能会被判处在法定量刑幅度内的较高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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