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退保手续和流程: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即死亡证明复印件;2.《医疗、工伤、生育人员增减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返还继承审核表》(加盖公章);4.携带医保卡,由单位统一办理。
保险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1、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声请书写一份声请书,说明退保的缘故原由以及从什么时间起头退保,签上字或盖上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营业办理部门;
2、由保险公司营业办理部门出具退保批单保险公司根据退保声请书出具一份退保批单,上面写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您的汽车保险单;
3、到保险公司财政部门领取应退保险费拿退保批单以及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政部门领应退给的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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