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相关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安全设施及各项功能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若存在隐患,在员工或相关部门提出之后,是否有根据国家规定,及时对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若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是否有产生严重的伤亡或者其他重大后果等。
一、强令他人危险作业的情况是指
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二)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三)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
(四)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二、工会怎么监督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三、事故隐患分为几个等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奖惩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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