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福利房能否继承,取决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果福利房转移到个人名下,则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如果福利房没有转移到个人名下,只有使用权,那么则无权继承。福利房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公共住房不能成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福利房有房产证吗
首先要区分是单位公房还是个人有产权的产权房。产权属于单位的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所以,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对房子没有所有权。1993年我国开始住房制度改革,将单位分的房子出售给个人,也叫“公房出售”,价格是以成本价为基础,根据职工工龄、房子的区域地段、房龄、朝向、楼层、付款方式等进行折扣。此类房称作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此类房是能够取得房产证的。但是因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所以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到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有时房主还需要按一定比例购买单位的部分产权后才能取得全部产权。因此单位福利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房子不同情况,有的单位福利房是可以取得房产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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