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宅基地制度试点地区改革的深入后,国家将探索有偿退出机制,这可能将大幅度提高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金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退出后就不允许在申请宅基地了!
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1、城市规划区内,人均20个平方米,一户最多100平方米;
2、城市规划区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为150平方米。
农村村民人均耕地面积较低,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控制;边境地区山区和半山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具体实施标准由州人民政府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一、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三、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四、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六、两边的公路、沟、河大桥建设用地,应根据《公路法》,“目的”、“水土保持”获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同意是乡镇土地应用程序,由村民小组同意,村委会审核,员工区域的土地和资源实地审查,符合规定的法律,政策,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宅基地审批条件需要我们好好的关注一下,这对于我们有着很大的帮助,并且更好的规定了人们的土地法律活动,是一个知道大家好好研究的法律条文,相信这样会对你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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