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29 21:03:38 1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事项名称

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

办理对象

南宁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申请人提交材料序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机构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科园东五路)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21268(科园分中心);

窗口电话:0771-322122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备注:信息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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