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
办理对象
南宁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申请人提交材料序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机构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科园东五路)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21268(科园分中心);
窗口电话:0771-322122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备注:信息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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