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搭棚有侵犯邻居权利的,应当侵犯了相邻权。《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楼下搭棚是符合规定,并且没有侵害邻人权利的,应当不是侵犯相邻权,有侵害邻人权利的,属于侵犯相邻权。
民法典中占用公共面积是否属于相邻权
民法典中占用公共面积是不属于相邻权的,民法典规定,相邻权是指两个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不动产享有的权利,所以占用公共面积不属于相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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