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有执行力吗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同判决书和裁定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协议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必须经过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具有司法性质,是由人民法院的法官出具;调解协议具有民间性质,由人民调解组织的成员制定。
关于强制执行:
判决书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审判后作出的判决,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是通常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双方达成的和解,如果由法院制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可以强制执行。
民事调解之后生效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内容,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怎么才能撤销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的撤销方式:
1.当事人有证明能够证明生效的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该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民事调解书是否公开
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是不会公开的。因为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属于自治形式,在调解方式结案的文书当中,不体现法官的新政和裁判的过程,达不到网上公开的价值,除非当事人自愿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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