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最迟三天申请复核。自收到事故证明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书范文
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经过;(三)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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