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医疗技术鉴定机构怎么选择
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先做伤残鉴定还是先起诉
民事诉讼中,可以先进行伤残鉴定,也可以先进行起诉。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而起诉后,则只能由受诉法院委托。起诉前进行鉴定的好处是,可以减小诉讼风险,避免盲目诉讼。但其巨大风险是提交鉴定的病历未经法庭质证,可能导致结论不公正。
三、医疗鉴定费用谁交
医疗鉴定的费用: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如果经鉴定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就由医疗机构付费,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就由提出医疗鉴定的争议人支付。
3、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