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后,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果当事人表示在回复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则视为同意法院的管辖权,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不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违反甲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除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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