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就要详细分析物业公司在财产丢失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如果主要责任在于物业公司,那么也需要进行赔偿。第一,要看物业公司在被盗事件中尽没尽安全防范义务。物业公司承担的安全防范义务是有限的,仅指一般意义上的防范。如设置门岗、门禁、外来人员或车辆登记、日常巡逻、监控维护等。物业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几点,比如各岗位都有正常工作记录等,那就是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或虽然有一项或几项没做到,但与业主被盗没有关系,也算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无责任。如果是由于物业不履行义务导致业主被盗,比如摄象头损坏长时间未修(注意是长时间)、门岗登记制度不利、巡逻不及时之类的事情,导致业主被盗,物业需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承担业主被盗的安全防范责任的话,那么就要由物业承担。
业主家中被盗,诉物业赔偿,法院怎么判
业主家中被盗,诉物业赔偿,法院酌定由被告方承担就确定损失部分的20%补充赔偿责任。
1、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安全保护义务也是小区物业的职责,先后两次发生盗窃是物业公司疏忽管理导致,应对业主进行赔偿;
2、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区实施了相应的公共秩序维护安保措施,履行了相关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对业主进行赔偿。
物业的职责范围如下: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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