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因病不能乘机的,达到航空公司规定的就可以全额退款。航空公司规定,旅客因病要求退票的按照以下规定和要求办理全退手续:
1、旅客最迟在航班规定起飞前提出;
2、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在客票列明的航班飞行期间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包括诊断书、挂号单、病历原件);
3、医院缴费超过100元的正式收费发票;
4、提供以上资料后,按照航空公司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航空公司审核通过后,一般在15到20工作日,免收退票费,全额退回票款到机票购票支付时的帐号里。
申请国航轮椅服务电话
申请方式:在线填写《机上轮椅旅客乘机申请书》并上传医疗证明图像,填写完成后提交服务预订申请,将根据航班起飞日期排序,于08:00时-22:00时之间与申请人联系。如在发送邮件后1-4小时内未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或邮件,请拨打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在网站上填写的仅是申请书,该服务尚未办理成功,申请结果以工作人员回复为准。工作人员为您办理成功后,会将最终确认的《机上轮椅旅客乘机申请书》发送到邮箱。此申请书是享受服务的唯一凭证,务必按要求打印。服务对象:身体适宜乘机完全不能走动,需要他人协助才能进入客舱就坐的伤病和残疾人旅客。旅客可借助机上轮椅(WCHC)在客舱内移动,如机舱门口到座位,座位到洗手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所辖航道的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置的负责航道管理的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法规定的航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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