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可以与内资公司合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分立合并需要进行清算吗
公司分立合并不需要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吸收合并的程序和法律依据有什么
合并程序通常如下:
董事会制定合并计划。
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此外,公司还应编制财产清单,清楚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财产清单应详细、准确。
合并决议的形成。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进行其他工作。公司合并会影响股东的利益,如股权结构的变化。
向债权人通知并公告。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
合并登记。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认可。
三、原单位合并后债务关系是如何处理的?
原单位合并后债务关系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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