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支付金额的。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要给该劳动者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一般会按照一年来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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