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一般规定。
一、股权继承和赠与是否适用转让规则
股权转让同意规则适用于股权继承和赠与。
公司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作出明确约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为原公司股东时,股权继承不存在任何障碍,因为这并不侵犯公司的人合性,相当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继承人不是公司原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可能损害公司的人合性。
因此,在这个时候,关于股权继承应由公司投票是否同意,在公司其他股东超过一半的同意下,继承人继承原股东的资格。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价格购买股权。股权变现后,继承人取得股权变现价值,不损害继承人的财产利益。这里需要澄清的是,继承的目标只能是财产权,自然人的人身权一般不能继承。因此,只要继承人的财产权不受损害,一般股权转让的同意规则应适用于继承发生的股权转让。
二、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根据公司法,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外人购买该股份。
三、股权遗产继承包括什么内容
股权遗产继承包括以下内容: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公司相关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权等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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