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出生证明的办理是需要去婴儿出生的医院说明情况,并且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到当地当地妇幼保健所填写不发申请表。其遗失出生证明是不需要登报的,补办只需要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等等。
一、遗失出生证明如何办理
遗失出生证明的办理如下:
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包括父母的婚姻证明等等,可能有的地方会用得到。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二、遗失出生证明需要登报吗
遗失出生证明不需要登报。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
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遗失出生证明补办需要多久
遗失出生证明补办约为15个工作日。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态、血亲关系,是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为孩子办医疗保险、入学手续或申请移民和继承财产时都要用到。
《出生医学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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