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辞退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缴纳,并将《辞退费缴纳证明》存入本单位档案。辞退费的支付标准如下:
(1)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含试用期)的,按基本工资总额的60%(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之和,加护士护理津贴,加中小学教师教学津贴,下同);
(2)本人工作满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按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发给本人,
已实施失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放辞退费,被辞退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并非所有被事业单位辞退的员工都能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员工的过错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企业已在一个月前告知辞退信息,则无需支付。对于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如何计算辞退赔偿金?根据员工的工龄,按一定比例支付辞退补偿金。第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或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三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证明》,证明内容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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