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不要求公司是否必须亲自签字。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工伤鉴定: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全的,应当在申请表上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害程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按照书面通知第十九条的规定补正材料,予以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的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单位和个人应提供:
1
2。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和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申请表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地点,事故原因和伤害程度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填妥材料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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