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拆迁后能建商品房吗
时间:2023-03-14 18:30:18 2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工厂与居民的距离没有相关规定,但对一些特殊工厂有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附件》中,规定“新建、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距离不得超过”根据正常工况下恶臭污染物(氨气、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的计算结果,结合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保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距离,并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建、扩建工程的环境保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一、未批先建环境行政处罚可以责令停止吗

未批先建环境行政处罚是可以责令停止的;可发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从未报批过环评文件的;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其没有履行重新报批义务的;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来审批部门重新审批,但未提交重新审核的;

(4)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重新报批、提交重新审核,但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未予批准的。

二、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是否允许新建构筑物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如果房屋修建早于高速公路,那么只要不在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都可以不征收,也就是不撤迁了。如果高速公路在先,房屋建筑在后,那房子必须离开高速公路红线30m外修建。高速公路距离民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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