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政策,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的条件包括经村集体组织同意,并取得乡级政府批准;转让人和受让人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上的住房一并转让。
根据新的政策,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经村集体组织同意,并取得乡级政府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
3.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上的住房一并转让。
农 民 自 由 买 卖 宅 基 地 :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
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民集体所有者或者村民委员会发生产权证,农民个人不得享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非农民个人所有;
2. 发生产权证,证明该宅基地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
3. 满足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如签署转让协议、缴纳过转让费用等;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宅基地使用面积、宅基地用途等。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农民才能够自由买卖宅基地。同时,宅基地的转让价格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不得恶意串通、哄抬价格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个人所有;2. 发生产权证,证明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3. 满足使用权转让条件;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农民才能够自由买卖宅基地,且转让价格应遵循市场规律,不得恶意串通、哄抬价格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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