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时间:2023-03-30 11:54:18 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双方签订了合同,购房者中途不想再买房构成了违约,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若是支付了定金,有可能购房者无法收回定金。第二,如果在双方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可能按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收取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和定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如果合同即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条款,择一适用。因此,出现了签了合同又不想买了的情况,建议首先弄清楚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违约的条款,以决定下一步的措施。

一、按合同求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合同后不履行的,视为合同的违约情形,处理方法为:

1、要求合同相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2、如果因对方不履行合同造成了己方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在损失范围内赔偿;

3、如果约定有定金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自己是定金的接收方,可以扣留定金;

4、如果约定有违约金的,也可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可以和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主张,但是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二、已经交了定金,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能退款吗

买房交了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分情况。购房者如果要退还定金,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4、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则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您自身原因,而开发商并没有相关的隐瞒等情形,您只是单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据认购书中退房相关约定交纳违约金。若无约定,您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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