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自己获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失。不当得利是因为没有合法依据,因此有合法依据不是不当得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
1、须有一方受有利益;
2、须他方受有损失;
3、须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无合法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的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一、不当得利的特征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二、不当得利法院如何认定
在审判实践中,不当得利案件时有发生,情况有时很复杂,难以确定是不当得利。对不当得利的认定应从以下两种情况把握:
1、确定不当得利主体,是正确认定不当得利的关键。获得利益的债务人和受到损失的债权人是确定无疑的,有充分证据证实双方之间有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没有任何人对此举张权利,提出异议。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判断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标准。获得利益的债务人承认受到损失的债权人的财产是被自己占有、控制、管理,没有提出法律上的依据。债务人直接获取财产,造成债权人的财产损失。债权人的举证在庭审中被质证认证,债务人无法举出获取财产的合法证据,不当得利就能认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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