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手房所需材料
①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共同申请人(共有产权保障房贷款)的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人员及监护人(若有)必须到场签字。
②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号。
③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或离婚人士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④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1份)。
⑦期房的预售合同原件、预告登记证原件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收款账号。
⑨现房须提供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及房产开发商委托书原件。
⑩期房须开发商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加盖丁方章(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责任)后方能放款。
二、二手房所需材料
①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人员及监护人(若有)必须到场签字。
②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号。
③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或离婚人士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④首付款收款凭证原件及有效进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⑥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⑦上家身份证复印件(2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房产评估报告:竣工年限在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含)及竣工年限在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50%(含)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⑨上家应提供与下家贷款银行相同的商业银行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收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3份)。
⑩若非采用资金监管方式,上家收款账号持有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确认收款账号准确无误。
三、注意事项
1、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均需本人一起到场。
2、上述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接受申请的办理网点查询。
3、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除预售合同、出售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提供原件以外,以上材料均须核实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正式受理贷款前,需办理家庭名下房产查询,改善型购房贷款需提供家庭名下已有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若为现房或二手房,需审税通过后方能办理后续环节。
7、纯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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