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当按以下情况赔偿:
1、生态环境损坏至修复期间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发生,扩大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破坏环境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破坏环境侵权人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视治理权的部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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