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的习俗,走亲访友带点礼品是人之常情。然而,钱清的张先生花了二百来块钱买来的袋装品牌奶粉和礼盒装木糖醇却不敢拿出去送人了,因为这些礼品均为过期产品。
张先生于6月9日在绍兴县钱清镇上的一超市购买了三袋品牌奶粉和一盒礼盒装的木糖醇,总计支付货款213元。然而刚付款完毕,细心的张先生在仔细查看礼品的包装后,却意外地发现所购礼品均已过保质期,于是立即与经营者交涉。而经营者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给张先生赔不是,并表示当即给张先生退还货款。而张先生则认为商家存在明知商品过期却故意销售的行为,遂不同意经营者的方案,要求其做出一定的赔偿。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张先生拔打了12315热线寻求帮助。
接诉后,县消保委钱清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过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意见,工作人员了解到经营者确因年事已高而没有及时将过期产品下架,但是在消费者提出产品已过期之后他们也立即道歉并同意退还所购产品。而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赔偿数额上,一方希望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十倍赔偿金补偿,另一方希望考虑下实际情况,酌情减少。
最终,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劝说,经营者最终同意张先生所购产品予以退货处理,并另行补偿张先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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