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可以分为四类:
1、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主要包括:
(1)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房地产;
(2)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
(3)公民的树木、牲畜、家禽;
(4)公民的合法收入;
(5)公民储蓄存款、日用品;
(6)公民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在知识产权中享有的财产权主要包括:
(1)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公民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3)公民商标权中的财产权;
(4)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
3、公民享有的债权和债务主要包括:
(1)合同债务可以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和债务;
(2)侵权产生的债权债务;
(3)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4)无管理债务中的债权和债务。
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2)公民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的个人收入;
(3)复员、转业军人持有的资助、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4)因工伤残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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