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权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时间:2023-03-13 10:22:32 2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权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人如下:

1、婚姻当事人;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

4、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

一、异地民政局是否可以查出已婚

异地民政局可以查出已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会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姻登记机关会建立相应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也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地均不属于该地的,则不能办理离婚,如果其中一方的户籍地为该地的,则可以离婚。

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有权委托律师为被害人的刑事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害人的监护人和亲友。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三、一方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一方离婚证丢失的处理办法如下:

1、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详细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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