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查封前应先查阅权属登记档案,主要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被查封房屋是否进行过权属登记。如已进行登记的,其所有权人姓名、房屋坐落等是否相符,如有出入的,可及时向查封单位说明,便于该单位及时处理。
2.是否有其他法院查封在前。
3.如果该房产尚未进行权属登记,则登记机关尚不能正式受理查封。
如果在受理查封后再查对档案、直至发现以上问题时再告知法院,一是易于引起查封机关的误解,二是由于延误了时间,有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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