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违建,应该在责令限期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一、周边超规划建设处罚
超规划超面积建设处罚依据如下: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者由村委会征收超占部分面积的有偿使用费;2、也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二、非法征用土地应怎么处理
征地只能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征收,企业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如企业非法占有土地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如果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政府能否强制拆迁
政府能强制拆迁。需要法定程序。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对于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的规定强制执行。
对于非法建筑、构筑物、设施、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等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司法诉讼,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文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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