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而且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除特殊情况外)选择简单的方法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用简单的方法计算支付增值税的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货物(4)营业改革增加试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简易征收,即简易征收方法,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由于业界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和货物的增值税收据,因此按销售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特殊业界以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有时也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此时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不含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4%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2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计算有固定的公式,销售商应按照计算公式明晰自己应缴纳的税额,并按时、足量缴纳。一般纳税人按照某标准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是,在固定时间内不得变更。纳税人销售自己用过的货物,也需要按固定公式纳税。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