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节选)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
第六十八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的办理流程
1、接收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
2、审核
3、结果反馈
三、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理的材料
1、《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请表》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去公职的批文
3、个人申领的,提供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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