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有以下几点;立案阶段,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控告、个人报案、举报,侦查机关可能是会因为这些原因介入。介入初步调查后,若认为这个事件存在犯罪事实,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立案,从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侦查阶段,立案以后就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一是为了找到犯罪人,二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一)客观性:
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二)相关性:
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三)合法性:
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单个证据是比较难判定有罪的。
刑事案件判定有罪的条件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如果单个证据能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的,可以判处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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