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但主路两侧必须有人行通道,(1)居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米,车行道一般为9米,如果考虑通行公交时应增加至10-14米,人行道宽度一般在2-4米左右。居住区级道路一般多采用一块板的形式。(2)居住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14米。
小区道路改车位,业主说了算
市民王小姐:我是物业公司的一名员工。近来,我公司管理的小区内不少业主买了车,由于车位不够,小区内车辆随处停放,影响了小区安全,给管理也带来不少问题。为此,我们打算把小区中一条10米宽的道路划出一半作为停车位,并向每位停车业主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为此来信请问,我公司这样做可以吗?
黄律师:小区道路是小区的公共部位,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者,本身无权决定改变小区道路用途,更无权擅自向停车业主收取停车费。当然,小区车辆管理是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之一,在小区车位不足以满足业主需求的情况下,出于小区管理和安全需要,物业公司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将小区道路划出部分改作车位的建议。业主委员会在收到你们的提议后,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将物业公司的建议提交业主大会讨论表决。
(二)由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就是否将小区道路改作车位以及改作车位后如何收费、管理、收益用途等事项进行讨论表决。
(三)经业主大会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可就上述事宜做出同意决定。
(四)在业主大会通过同意决定后,业主委员会应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并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署车位委托管理协议,就新增车位的具体管理事项达成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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