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公开选房活动规则
时间:2023-05-10 08:03:42 1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选房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规则:

1、所有选房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选房顺序根据杭政[2007]9号文件规定,按推出房源数和受理人数1:1的比例和受理号的先后顺序确定。

3、选房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单,提前30分钟到现场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和房源清单。参加选房者每户限2人。

4、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5、在本次公告的选房人员范围内,如果已按“专项用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房。

6、本次公告的选房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申购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取消本次选房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7、以选房者的受理号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选房者根据自已的受理号和选房场次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公证处验证,由主持人按受理号顺序叫号上台选房(每户限1人上台),选房者应在规定时间(从选房应答起三分钟内)内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的序号,主持人连续报二次房源序号及楼盘名称和房号,以示该房源选定,而后选房人不得再做修改。

8、当公证员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受理号轮至该场次受理号末尾。

9、选房者在规定选房场次(即受理号所属选房场次)之后的场次到场参加选房的,其受理号轮至其所到场次的受理号末尾。

10、选房者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作选房人放弃选房。

11、选定房源者,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预定联系单,购房人凭单当场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选房截止时间前仍未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购买所选房源及放弃选房。

12、购房人当场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未按照约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购买所选房源及放弃选房。

13、申购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其《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根据杭政[2007]9号规定,自当期选房开始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4、选房过程及结果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15、本次选房人员的购房资格接受社会媒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967111,

8770960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2:00-5:00。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新时间:2024-01-14 11:00:13
查看经济适用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经济适用房 最新知识
针对杭州经济适用房公开选房活动规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杭州经济适用房公开选房活动规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