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时是否有具体的法定赔偿标准
公司解散没有赔偿,但是有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该公司每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公司需补偿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如何处理
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处理的方式:
1.由公司成立清算组,公司不成立的,由法院依法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并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5.清算结束后,依法申请注销公司。
三、公司解散清算时需负担哪些债务责任
公司解散清算时需负担以下债务责任:
1.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2.行政责任:清算组作为公司特殊时期一个责任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外,仍然可以承担行政责任,而且这种行政责任是脱离公司的独立责任。
3.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妨害清算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文9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